六安市教育局文件
六教[2005]94号
关于同意举办科达职业中专学校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科达职业中专学校的请示”悉(教督[2005]04号)。经派员现场考察并经研究,认为科达电脑学校办学多年,积累了一定的办学经验,部分专业及其办学条件已基本具备中等职业教育的条件,同意其办学,但须注意规范以下几点:
一、学校定名为“六安科达职业中专学校”,隶属区教育局管理;试办学一年,一年后依据省教育厅颁布的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再行评估。
二、专业设置及其重大事项,先报批后实施。
三、不断完善办学及实习实训条件,提升自身办学竞争能力。
四、加强学校安全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此复。
二OO五年十二月一日
六安市教育局 2005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