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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举办六安金穗初级中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5-8-21 浏览次数

六安市教育局文件

 

六教[2005]79号


 

 

关于同意举办六安金穗初级中学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金穗中学的请示”悉。经派员现场考察,并经研究,认为该校建在木厂镇与淠东乡结合部,且为人口稠密区,为保证这一地区小学毕业生就近入学,同意设立金穗中学,该校办学条件基本具备,同意其招生办学。但须规范以下几点:

一、学校定名为六安金穗初级中学;隶属你局管理。

二、不断完善办学条件,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三、加强学校安全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OO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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