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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举办六安菁英初级中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05-8-24 浏览次数

六安市教育局文件

 

六教[2005]78号


 

 

关于同意举办六安菁英初级中学的批复

 

金安区教育局:

你局“关于设立菁英中学的请示”悉。经派员现场考察,并经研究,认为,该校经过近二年的筹建,其办学的基本条件具备,同意其设立并招生办学。但须注意规范以下几点:

一、学校定名为“六安菁英初级中学”,隶属你局管理。

二、严格依法按规办学,在教育行政及有关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三、教育教学的设施、设备要完善,不断提升自身竞争能力。

四、加强学校安全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OO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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