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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2005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和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5-7-30 浏览次数

 

六教监[2005]2号

 

 

 

 

各县区教育局,叶集试验区文教局,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属学校:

为做好今年的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省教育厅、纠风办、监察厅、物价局、财政厅、审计厅、新闻出版局联合下发了教监[2005]2号《关于印发2005年全省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教监[2005]3号《关于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的实施意见(试行)》,现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1、各县区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全面贯彻全省200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和继续强化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出版发行选用的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考试收费行为,继续深化学校收费“收支两条线”改革,加强领导,完善制度,接受监督,着力查处,以学校收费的良好形象,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为我市教育事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证。

2、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活动,是全国治理教育乱收费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活动,目的是树立典型,示范带动,进一步开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局面,同时也是展示教育形象,推动治理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的一个契机。各县区务必予以高度重视,紧紧围绕标准,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措施,从中小学收费的每个环节抓起,从每一所学校抓起,全面规范收费行为,全面加强制度建设,促进治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市里将根据省厅的部署开展工作,严把申报关,确保活动扎实有效。

附:省教监[2005]2号文件和省教监[2005]3号文

 

 

OO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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