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教[2006]100号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基础装备和现代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工作,具体检查评估办法如下:
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及各有关中小学按照《六安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检查评估细则》进行自我打分,
二、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于2007年3月中旬前报六安市教育局教仪站。(传真:3313641 Email:deLL368@sohu.com)。
三、市教育局将于2007年3月底或4月初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中小学进行抽查,各县、区提供2-4条检查线路,检查时以抽签方式确定线路,每条线路必须包括城关中小学,总学校数不得少于10所,对成绩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及各有关中小学要认真准备,做好市级检查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六安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检查评估细则
二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