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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安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26 浏览次数

六教[2006]100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为加强教育技术装备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改革和发展,充分发挥基础装备和现代装备在教育教学中的效益,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进行一次检查评估工作,具体检查评估办法如下:

一、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及各有关中小学按照《六安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检查评估细则》进行自我打分,

二、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要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于20073月中旬前报六安市教育局教仪站。(传真:3313641   EmaildeLL368@sohu.com)。

三、市教育局将于20073月底或4月初组织有关人员对部分中小学进行抽查,各县、区提供24条检查线路,检查时以抽签方式确定线路,每条线路必须包括城关中小学,总学校数不得少于10所,对成绩优秀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对较差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

各县、区教育局教育技术装备部门及各有关中小学要认真准备,做好市级检查评估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六安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检查评估细则

 

 

 

                          OO六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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